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609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北大教授提议恢复土葬,称火葬是把人当垃圾处理,丧葬将如何发展

[複製鏈接]

5240

主題

1

好友

2萬

積分

教授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13:32
  • 簽到天數: 889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4985
    金錢
    42527
    威望
    20360
    主題
    5240

    回文勇士 文明人 中學生 高中生 男生勳章 大學生 文章勇士 教授 文章達人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附件高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3-12-7 19:15:56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。”这句话源自《孝经》,传承至今。显然,在古代观念中,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极为珍贵,不容轻率损伤。活着时,人们都珍惜自己的毛发和身体,因为活着时有感知,需关注自己和他人的感受。然而,死后是否还需如此关切呢?这引发了对丧葬礼仪的讨论。在古代社会,一般采用土葬,伴随大量陪葬品。尽管在等级社会中这一做法行之有效,但随着土地资源稀缺,寸土寸金现象日益明显,土葬逐渐为火葬所替代。然而,一些教授却反对火葬,认为土葬是古代传统,火葬则是否定了人类本身。那么,火葬是否应该取代土葬呢?
    一、古代中国的丧葬制度根据《周礼》记载,西周时期规定所有尸体都必须严格按土葬方式埋葬,对火葬极度贬斥。伴随葬礼,西周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丧葬礼仪,包括送葬队伍、葬礼音乐和众多陪葬品,甚至涉及人殉制度。因此,土葬制度在周王朝时被严格规范,火葬遭到排斥。虽然春秋战国时期,周礼逐渐崩溃,对土葬和火葬的态度变得不那么明确,但汉朝和儒家的兴起使土葬制度成为社会主流。儒家强调墓葬制度必须实行土葬,推出《孝经》,明确表示过度损伤身体代表不孝。汉代以孝顺和廉洁推选官吏,土葬制度成为社会主导。
    二、一位名为吴飞的教授在现代社会强烈认同这一古老传统,并认为这是我国传统文化之一,不应该轻易抛弃。根据古代儒家思想,对身体的爱护实质上是对人本身的尊重。吴教授强调,对先人遗体的尊重是一种情感的延续和后人对逝者的追念。他认为,简化丧葬礼仪会使人们对这种情感的追溯和寄托变得淡薄,类似于现代过年过节简化了流程,导致节日氛围逐渐淡漠。因此,吴教授主张保留土葬制度,以更好传承民族文化和精神。尽管吴教授的观点有一定道理,但可能忽略了在我国土葬盛行时期,仍然存在强烈反土葬的传统。为什么呢?
    三、火葬的传统。事实上,在我国土葬盛行的年代,仍存在对火葬的强烈反传统。在商王朝时期,商朝更倾向于火葬,因为商朝以崇拜鬼神和祭祀为主,将尸体焚烧奉献给上天被视为最虔诚神圣的仪式。商朝时存在巫师,进行祭祀时会将尸体焚烧,通过烟雾变化判断神灵是否满意。因此,在周礼规定土葬之前,我国传统实际上是火葬。若要坚持传统,或许可以考虑传承商朝的做法。另外,史书《列子》、《吕氏春秋》中有记载,我国多个区域实行火葬习俗。即使到了宋元时期,国家规定土葬是法定制度,但百姓仍然自行选择火葬。这说明土葬制度过于复杂,百姓负担不起,因此选择简便的方式。因此,我们应正确认识传统,怀旧与传承是可以的,但不能加重百姓负担,要以生活方便和不影响生活为主。
    四、丧葬制度的选择。中国传统文化历朝历代都在推陈出新,从商代到周代,春秋战国再到西汉,无不推陈出新。因此,不应被传统绑架社会发展,不应因传承文化而否认新时代需求。尽管在宋元时期国家强制规定不允许火葬制度,但百姓仍自行选择。这表明土葬制度繁琐,百姓难以承受,只能选择简单方式。因此,我们应理性对待,怀旧和传承重要,但不能加重百姓负担,应根据当地情况和需求调整丧葬方式。不论是土葬还是火葬,关键是怀念逝者,最重要的是在人们心中留下对逝者的美好记忆。对于丧葬方式的演变,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呢?
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166

    積分

    小學生

    Rank: 2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難過
    2024-7-25 11:24
  • 簽到天數: 14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434
    威望
    166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4-5-22 16:08:28 |只看該作者
    厉害厉害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1-22 06:42 , Processed in 0.029844 second(s), 15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