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是中国古代文明发展的巅峰,陈寅恪说:“华夏民族之文化,历数千载之演进,造极于赵宋之世。”宋朝文化高度发达,在中国文化史上拥有重要地位的唐宋八大家有六位来自宋朝。这个文风鼎盛的朝代,因重文轻武而一直受北方蛮族的欺负,显得非常文弱。然而这个文质彬彬的朝代也有黑暗血腥的一面,就是多次发生吃人肉的可怕罪行!而且这种骇人听闻的暴行,贯穿了南北两宋。
《水浒传》中吃人的情节反复上演,最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是张青与孙二娘在十字坡开的人肉包子黑店;宋江也两次差点被吃掉,在清风山被燕顺抓去,要剜他的心做醒酒汤,刺配江州图途中又在李立的黑店中被蒙汗药麻翻,差点丧命;李逵更是割下黄文炳和李鬼的肉烤了吃。这些大啖人肉的好汉宛如修罗殿中的一群饿鬼,让人毛骨悚然。
虽然这些都是小说家言,不足为信,但施耐庵引入这些情节并非完全杜撰,而是有史实依据的。
宋朝建国不久,就出现了食人恶魔,这个人就是以宽厚仁慈著称的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的小舅子王继勋。他依仗自己是皇亲国戚,荒淫残暴,纵容手下光天化日之下在开封大街上抢强民女,搞得民怨沸腾;更恐怖的是,他经常虐杀和吞噬婢女,“专以脔割奴婢为乐”。为了掩人耳目,他把这些可怜的女子关在一间屋子里,他兴致来了,就拖一个出来残害,然后把骨骸埋在后院。直到有一天,大雨淋坏了房屋,墙壁坍塌,那些女子跑了出来,到宫门前告状,“群婢突出,守国门诉冤”,这件事才被曝光,京城民众群情激愤,但在皇帝的袒护下,他安然无事。
宋太宗赵光义继位后,为了平息民愤,才把他抓了起来,经过审讯,他承认“继自开宝六年四月至太平兴国二年二月,手所杀婢百余人”。从开宝六年到太平兴国二年这短短的5年时间里,王继勋前后亲手杀掉和吃掉的奴婢就多达100多人。最终他在西京洛阳被斩首,当时洛阳地区的百姓山呼万岁,还举行了送瘟神活动,司马光在《资自通鉴》里记载了这件事。
南宋嘉定戊寅年冬天,朝廷收到了来自广西安抚司的的一道奏折,所奏内容让满朝文武震惊:钦州知州林千之竟然吞噬人肉,而且专门吃孩童!
原来林千之在广西钦州任知州时,患上了一种怪病,他找来一个道士治病,那个道士“教以童男女肉强人筋骨”,意思是这个病得吃童子的肉才能痊愈,林千之竟然信了。
于是林千之就开始把自己府衙里那些年幼的仆人丫鬟杀了吃,没多久,自己府里的儿童吃完了,他就命令手下的衙役们去钦州城乡给他网罗孤儿和流浪儿。为了不让人肉腐坏,林千之命人将这些小孩子做成腊肉,对外称这些“腊肉”为“地鸡”和“地鸭”。当钦州这些可怜的孩子被他吞噬殆尽后,他就把魔爪伸向居民的孩子,“又以厚贿使卒掠人虚市间”。一时间,钦州城内出现了大量孩子失踪的案件,很快,钦州百姓都知道钦州出现了专吃孩子的恶魔,引起了全城惊慌,于是大家都看紧自家孩子,“皆深闭不敢出”,甚至组织了民间自卫武装,巡逻守卫街巷乡里,但人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残害他们骨肉的恶魔就是这位父母官。
眼看在钦州是找不到儿童了,林千之又把注意打到了邻近的横州,可是衙门里的士卒不愿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,拒绝执行他的命令,以至“卒无以应命”。林千之便自己纠集了一帮爪牙,派他们去横州去劫掠偷拐孩子,他们用黑布遮住脸,每天埋伏在道路两边的树林里,见孩子就抓,甚至大白天从父母怀抱中公然抢夺孩童。由于这些人都穿着红色衣服,横州民众称他们为“红衣人”。“红衣人”的暴行激怒了当地民众,横州官府感到事态严重,便下令抓捕他们。“红衣人”归案后,经严刑审讯,才知道堂堂朝廷大员林千之,身为一方父母官,竟然吞食孩童残害生灵,如此十恶不赦的暴行连当时还比较野蛮的广西土司官员都惊骇不已。然而林千之是朝廷命官,他们无法处理,就将案情上报,广西安抚司也感到棘手,就奏报了朝廷。
按理,林千之的恶行惨绝人寰、天理不容,理应处死,但宋朝立国后就形成了一个传统规矩,即除了谋反,不能处死文官。林千之的罪行依律当杀,可是这样又必然破坏长久以来的政治规矩,朝廷左右为难,只能一直拖着。最后拖不过去了,皇帝赵扩才派大理评事孙泾去广西办理此案,但他却重罪轻判,只是将林千之追毁除籍,发配吉阳。
如此凶残暴虐的恶魔竟然被轻轻放过,引起了广西百姓的强烈愤慨,一时间民怨沸腾,朝中官员也对这样的处理严重不满,纷纷站出来指责孙泾。皇帝赵扩一看舆情汹汹,便把孙泾罢免了事。而林千之被流放后过了几年就遇大赦被释放了,直到南宋灭亡了,他都活得好好的。史载他在亡国之后每天舞文弄墨,自娱自乐,过得逍遥快活,“秩满归里,宋亡,以翰墨自娱。”此事记载于宋代笔记《鬼董》一书中。
南宋文人洪迈,是《容斋随笔》的作者,史上对这部书的评价历来很高,可见他书写的资料是非常有价值的。在洪迈的另一部著作《夷坚志》中记载了这样一件可怕的事:宣和初,有官人参选,将诣吏部陈状,而起时太早,道上行人尚希,省门未开,姑往茶邸少憩。
邸之中则浴堂也,厮役两三人,见其来失期,度其必村野官员乍游京华者。时方冬月,此客着褐裘,容体肥腯,遂设计图之。密掷皮条套其项,曳之入帘里,顿于地,气息垂绝,群恶夸指曰:“休论衣服,只这身肉,直几文钱。”以去晓尚遥,未即杀。
少定,客以皮缚稍缓顿苏,欲窜,恐致迷路,迟疑间,忽闻大尹传呼,乃急趋而出,连称杀人。群恶出不意,殊荒窘,然犹矫情自若,曰:“官人害心风耶!”俄而大尹至,诉于马前,立遣贼曹收执,且悉发浴室之板验视,得三尸,犹未冷,盖昨夕所戕者。于是尽捕一家置于法,其脍人之肉,皆恶少年买去云。
这段文言文翻译成白话文是这样的:北宋徽宗宣和初年,外地有个官员来京城来参加晋职选拔,他按规矩去吏部递交材料。但那天他起的太早了,天没亮就出门,路上还没有什么行人,吏部也还没有开门办公,他就找了一个茶馆歇息等待。
这间茶馆里面还有个澡堂。澡堂子里只有两三个小厮,他们一看这官员对京城人的作息时间都不了解,料定他是一个乡野村官,第一次来京城,在这里人生地不熟。 当时正是寒冬腊月,他们看那官员,身穿昂贵的褐色皮裘, 体态肥胖,便心生歹意,准备加害于他。他们偷偷拿出皮条做的套子,突然从官员身后掷出,套在他脖子上,使劲勒住,一边勒一边把他往布帘子里拽。 他们把官员拖进里间,扔在地上,看样子已经气绝身亡了。这几个恶徒高兴地说:“先不说这裘皮大衣,就他这身肉,也能卖几个钱。”但此时距天亮还早,他们没马上宰割这个人。
过了一会儿,脖子上的皮套子有点松了,这官员也缓了过来。他琢磨着想跑,但又怕跑出去迷路。就在此时,他忽然听到大街上有大员出行的鸣锣开道声,显然是送这个大员上朝的仪仗队伍过来了。这官员忽然一下子窜出去了,一边冲到大街,一边大喊:“杀人了!杀人了!”那几个歹人猝不及防,一时非常慌张,但还强作镇静,跟出来说:“这个官员精神病发作了!”
很快那大员已经到了,官员跑到大员马前诉说了自己刚才的遭遇。大员马上命令捕快把这些贼人全部抓起来,并搜查澡堂,把地板全部撬开,发现里面还有三具尸体,身体还没僵硬,这都是昨天晚上杀的。于是把这一家子全抓起来,绳之以法。原来,他们杀人以后,把人肉烤熟,卖给一些流氓恶少,那帮人也从来不问这到底是什么肉。
这些吃人恶性案件,在宋朝并不是个案,史料中,还记载了其他同类悲惨事件,仅《夷坚志》记载的人肉黑店就不止上述一例,北宋彭乘所写的《续墨客挥犀》中也记载了一个和尚开黑店的案件,其他史料中还有“真珠族姬”、“蔡河秀才”等凶案。
在人们的印象中,宋朝的文明教化冠绝当时的世界,而且科技发达社会富裕。可是频发的吃人暴行告诉我们,宋朝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问题,繁华背后,掩盖着另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黑暗世界。连天子脚下的京城首善之区都有食人恶魔横行,其他地区普通百姓的生存状态也可想而知了。
抢劫财物、宰杀人肉售卖的行为,真称得上穷凶极恶。这说明,在富庶的宋朝,百姓物质上却极其匮乏,以至于一件衣服就能让歹徒起意杀人,连人身上的肉都不放过,虽然这些都是恶人的暴行,可要不是穷疯了,谁会去干这种悖逆人伦的勾当。
北宋末年,宋徽宗不顾民力催办“花石纲”,营建他的皇家园林,可是江淮之间却发生民众相食的惨剧;当时一斗米要数十千钱,人肉的价钱却比猪肉还便宜,一个成年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钱,比一斗米还便宜。在这种社会背景下,宋朝出现人肉黑店也就不奇怪了。施耐庵写《水浒》,反映的是宋代社会状况和市井生活,他必然阅读了大量前代史料,《水浒》中的一些精彩章节完全来自真实记载。比如“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”,就取自后周太祖郭威年轻时,在菜市场打死肉霸的真实事件,两者情节如出一辙,只是主角从郭威换成了鲁达。所以《水浒》中那些人肉黑店故事也绝非空穴来风。
让人无比景仰赞叹的大宋,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将近八百年了,无数后人为这个朝代的毁灭扼腕叹息,又有多少人为“崖山之后无中华”痛哭流涕。其实我们不必悲哀,八百年来,虽然屡经挫折,中华文明仍然大踏步前进,如今的文明程度与宋朝已经不可同日而语,虽然如今仍然有拐卖儿童的罪行,但人们至少不用担心孩子被当成“地鸡”或“地鸭”进了某些人的口腹,如今虽然也有盗窃抢劫,但人们住酒店时,至少不用担心自己一夜之间变成了肉包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