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思論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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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影构图原理之:张力 主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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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狼要来了
時間:
2012-3-30 09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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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影构图原理之:张力 主次
要创作出成功的数码摄影作品,设计是最重要的因素。从眼前的景象中捕捉到潜在的不同凡响的画面,然后将各种视觉元素组织成引人入胜的构图,一直是摄影的关键技能。国际著名的摄影大师迈克尔·弗里曼与大家分享摄影构图的知识。
动态张力
我们已经看到了,某些基本图像元素怎样比其他元素更有力,比如斜线。某些设计结构也具有更多动态 :节奏产生动势和活力,物体偏心布局产生张力,因为眼睛会尝试自行建立平衡。然而,除了考虑影像平衡与否,我们还可以从动态张力的角度考察它。这基本上是使用了各种结构内在的能力,以保持眼睛的警觉并使之从画面中心向外围移动。这与正规构图的静态特性正相反。
将动态张力引入照片来吸引注意力看起来很容易也立竿见影,因此有必要谨慎些。就像在单张照片中使用浓烈、醒目的色彩效果很明显,但是反复使用就可能变得矫揉造作,同样地,这种激活照片的方法也可能很快变得乏味。同其他第一印象强烈而显而易见的设计技巧一样,它缺乏持久力,其效果通常很快就消耗殆尽,于是眼睛转移到下一张照片了。
然而,取得动态张力的技巧相当直接,就像这里的例子所示。虽然不能简化成一个公式,理想的组合是一组向不同方向斜线、相反的线条、任何引导眼睛走出画面的结构手段,最好是相反方向的。但要避免使用比如封闭的圆形结构,可以使用比如具有强烈影响的旁观者、视线等。
铸钟场
画面里视线和正面物体表现出来的方向造成了视线的分离。人脸向左,他的站姿也暗示了这个方向。装满融化金属的料斗面朝外偏右。视觉上这两者相互拉扯。
橡树巷庄园
分开的线条和趋向是动态张力的关键。这里,大树的分叉及其强壮弯曲的阴影有很强烈的外趋向,被 20mm(等效焦距)广角镜头夸张地表现出来。建筑的变形和位置使它看起来在向左移出画框。
棉花堆
两位苏丹妇女在喀土穆南部熟练而优雅地整理、踩踏刚采摘的棉花。广角镜头夸大了画框边缘附近影像的几何变形,从一组连续拍摄的照片中挑选出来的这张作品最具有力量和动感—线条和手势将注意力同时往左右两边拉扯。
主体与背景
我们习惯于接受背景的概念。换句话说,通过我们的常规视觉体验,我们假定大多数场景里有我们观看的东西(主体),也有主体站立或者依靠的东西(背景) 。主体在前,背景在后。主体很重要,也是拍摄这张照片的理由,而背景在那里是因为总得有些东西来填补画面的空余部分。我们前面看到了,这正是格式塔理论的一个核心原理。
对于大多数照片来说,这基本上是正确的。我们从照片中找出些什么作为目的,这常常不是一个或者一组离散的物体,也许是一个人、一个景物、一组建筑、某样东西的一部分。在兴趣焦点背后的是背景,在很多设计良好的杰出照片里成为主体的补充。我们常常在拍摄之前就知道什么是主体,主要的兴趣点早就决定了 :一个人物、也许是一匹马、或者是一辆车。如果可以控制照片环境的话,下一个决定很可能就是选择背景 :即决定场景里的哪些部分可以最好地衬托主体。随意翻看一下本书中的大多数图片,你会发现这样的决定随处都在,以至于几乎不值得提及。
然而,有些场合下摄影师可以选择视野中的两个部分哪一个作为主体,哪一个作为陪衬主体的背景。通常如果影像里面存在歧义,现实的细节很少的时候,就会出现这种情况。从这方面讲,摄影一开始就不如绘画,因为摄影很难消除其内在的写实性。特别地,观众都知道照片反映了某些真实世界,所以都会寻找真实的线索。
关于主体 / 背景模糊关系的最纯粹例子是中文和日语中的书法,其中笔画之间的留白与黑色文字起到同样的积极、连贯作用。当模糊达到最大时,交替感知就出现了。在一个瞬间,暗调提到前面,而在另一瞬间又隐到后面,两个交错的影像来回涨落。产生这个效果的前提相当简单,首先是画面中有两种色调,它们的反差越大越好,其次是两者占据的面积尽量相等。最后,照片内容中关于谁在谁之前的线索越少越好。
这里的重要性不是怎么创作虚幻的照片,而是怎样运用或者回避主体与背景之间的模糊关系。这里展示的两个轮廓的例子使用了与书法一样的技巧 :真实的背景比真实的主体明亮,从而显得向前突出 ;面积几乎相等 ;第一眼看上去的形状并不明显。然而,只要稍微多看几眼,形状就能识别出来。这里主体与背景之间模糊的关系不是用来创造抽象的幻影,而是给画面增添视觉张力和兴趣。
窗口
这张照片是穿过两扇夯土窗框拍摄的苏丹北部努比亚人的庭院。在强烈的直射阳光下,明暗之间的反差极大。仔细裁减画框使明暗区域的面积相等,产生了主体 - 背景的混淆,因为通常人们感觉亮部比暗部向前突出。
缅甸僧人
在这组围绕主体拍摄的照片里,主体是一个在缅甸佛塔边念经的僧人,轮廓后面是一座宝塔的金色围墙。从左至右,这组照片从直接、显而易见的过渡到有些模糊,最后的裁减在明暗面积上相等,由于背景很亮,产生了视觉交替,增强了抽象感。
作者:
xiedang
時間:
2012-4-1 17:30
必须学习的
作者:
heng1234
時間:
2012-5-17 16:48
必须学习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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