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yhy1113
發表於 2012-5-3 17:56:01
太邪恶了 真 变态啊
情人借我用下
發表於 2012-5-3 18:04:21
{:7_260:}这铅笔形容不错
li324396927
發表於 2012-5-3 18:04:32
这个这个这个 禽兽啊
xxc1994
發表於 2012-5-3 18:07:39
我无语;了啊
czhnba021
發表於 2012-5-3 18:08:17
外国人就是变态
cke1978
發表於 2012-5-3 18:10:25
我估计他找个好律师的话,会逃过法律制裁,要不然就是重判!
panjinlian2008
發表於 2012-5-3 18:15:28
传说中的禽兽
sihunhun5
發表於 2012-5-3 18:17:48
铅笔。。。。。
forestxz
發表於 2012-5-3 18:29:58
心灵扭曲了吧
a451071151
發表於 2012-5-3 18:43:35
铅笔那啥你懂的,,,懂了把。。